本帖最後由 ray 於 2011-10-31 17:17 編輯
兩面刃:L
需要適當的約束
若是有形象店以外的場子每個月來個一發"2011年產 發售中"又貼幾盆魚,那對其他業者不公平
那其他形象店不就像傻子,
每個月付錢當善人這樣論壇不長久,
但是若我今天只是發表我養的魚
例如"發一條去年我買的魚",
內文我詳細說明誰產的或是出處我想這很OK,
有討論大家就有討論話題,
現在就是講求君子小人的時候了,
j大我相信他是個熱心也喜歡分享的一個鯉人,
我想這邊我們稍微有點瑕疵的點就是不該拿一個已經發生的帖子討論,
就算是法也很少朔及既往,
接著我替經營者說句話,
他們承受的是經費還有收費業者的壓力,
1.他們沒收一毛薪水反而花了一大包,
2.我們再娛樂的時候他們可能得開會勞心.
3.論壇不是一個不用負責的地方萬一有法律糾紛他們也可能牽扯...:Q
"即日起魚友所發的文,標題、內容如果不是台灣錦鯉網贊助廣告的魚場,管理員有權遮蔽魚場名稱,"
大家冷靜點是有權不是絕對必然:$
所以他們發出這樣聲明是必要的,
收費業者呢?
簡單來說他們就是希望公平,
我付了錢除了可以在這邊賣魚之外我當然希望市場我可以分到大一點,
必須受到合理的優惠:handshake
剩下最後就是我們,
我們想看到的就是優惠還有想看到更多資訊話題,
那要怎麼做呢??
我們都多替別人想想就OK了不是??:) |